学员申请硕士学位须知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申请硕士学位文件的规定。现将每年申请硕士学位的流程公布如下:
申请硕士学位的学员首先要在政法大学法学院参加研究生课程班学习,时间两年,学习成绩合格并取得研究生课程班结业证书。研究生课程结束后,符合条件的学员方可办理申请硕士学位手续。
一、资格审查
申请学位学员需具备以下条件:
1. 大学本科毕业,具有学士学位。
2. 参加工作三年;取得学士学位证书三年(以证书填写年限为准)。
3. 公开发表的科研成果。(须是已正式出版或发表的法律著作或文章)。
学员办理资格审查手续如下:
1. 学员需向各教学点领取并填写《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博士学位资格审查表》和《在职人员申请学位单位鉴定表》。鉴定表单位盖章有效。
2. 准备两张二寸照片,(一张用于资格审查表,一张用于办理资格审查兰卡)资格审查费200元。
3. 学员带上本人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公开发表的科研成果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办理资格审查。
二、学位考试
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规定,课程结束后学员必须先参加学校组织的各专业学位课的考试。成绩全部合格后,方可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学位考试。
根据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的规定,学校学位办组织公共学位课和专业学位课的考试,时间安排在每年的6月份和12月份。考试科目有马列、外语和4门专业学位课。参加考试的学员必须取得资格审查兰卡。
国家考试每年一次,报名时间为每年的3月份。考试时间为每年5月底的最后一个星期日。考试科目有外语、法学综合。
1.学校考试:
学校考试时间每年6月初和12月初,学员在中国政法大学网站上下载报名表填写个人信息并贴上照片。交到研究生院在职教育办公室盖章交费。每门课程考试费300元。
2.国家考试:
参加国家考试的学员每年3月初,在国家指定的网站上报名。网站:网上人大。网址:http//enroll.cmr.com.cn下载报名表填写个人信息并贴上照片。持资格审查兰卡和报名表一式两份交到各教学点,由各教学点收齐后,集中交给法学院办公室。再由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盖章生效。
三、论文答辩
学员完成研究生课程班的全部课程,取得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课程班结业证书。通过资格审查,国家考试、学校学位课考试全部合格方可办理论文答辩手续。
办理论文答辩手续如下:
1. 学员考试全部通过,需持中国政法大学课程班结业证书、课程班成绩单、学员登记表到法学院培训办公室办理备案。
2. 由法学院培训办公室为学员出具论文答辩成绩单。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审核盖章。
3. 学员持资格审查兰卡、中国政法大学课程班结业证书、论文答辩成绩单,国家考试通过合格证书,到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办理学位论文答辩手续。由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开具论文答辩通知书。
4. 学员持论文答辩通知书到法学院登记,法学院将学员安排到相关学院,由相关学院安排指导教师。
5. 学员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办理手续的同时,需提交学位论文的开题报告,字数1000字左右。开题报告的主要内容:题目、摘要(中、外文)、目录、序(前言)、正文、结论、注释、参考书目等。
6.学位论文答辩费8000元。申请经济法、民商法、民事诉讼法专业的学员,需提前向法学院登记备案,由法学院培训办公室向民商经济法学院提供申请以上个三专业的学员名单。民商经济法学院负责安排指导教师,民商经济法学院规定,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一年一次。时间安排在每年年底。
7、第一次未通过论文答辩的学员,可再进行第二次答辩。答辩时间由学员申请专业所在学院安排。答辩费3000元。
四、存档备案
学员通过论文答辩,取得硕士学位授予通知单、硕士学位证书后,将授予学位通知单、硕士学位证书的复印件和论文原件一本交到法学院培训办公室存档备案。
以上办理时间如有调整,以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网上通知为准。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培训办公室
2008年4月15日
注:
联系电话:58908177 58908181
联系人; 刘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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